运行与维护
实验室管理运行模式:实行开放运行模式,中心实现了网络化基础建设,通过中心网站对各实验室进行智能化管理。
中心的每个实验室均有专人负责设备的维护。学校按该实验室所承担的实验任务量核计设备维护人员的工作量,同时核拨设备的维护费。具体的管理制度如下:
(一)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,做到账目相符,账卡相符,账物相符;附配件、资料、软件齐全;新仪器设备要认真验收,及时登记编号。
(二)仪器设备一律由中心调度,借还时必须严格执行登记验收手续(包括仪器技术资料),说明质量情况,清点随机附件,并做到按时归还。如损坏、丢失须按照《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赔偿制度》办理。
(三)精、贵、稀仪器设备由实验人员专责分管,专管人应熟悉该仪器的正确操作方法,并有责任指导和监督他人正确使用该仪器。精、贵、稀仪器一般不予出借,由中心控制使用,并建立技术档案,登记使用情况。
(四)中心的仪器设备,原则上不对外出借。为充分保证教学和科研需要,对有特殊情况者,须按照《仪器设备及软件管理和借用制度》,才能办理出借手续。
(五)使用人员均应爱护仪器设备,严格按照操作规程,轻拿轻放,切忌野蛮操作。仪器设备出现故障,应立即切断电源,使用者会同实验管理人员检查原因,排除故障,严禁敲打和擅自拆修。
(六)仪器设备要保持清洁,应采取防尘、防潮等维护措施,保持完好备用状态。
(七)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。分析原因,如属自然损坏,应按校规定办理报损销账手续,如属责任事故,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处理。
(八)长期闲置的多余仪器以及报废仪器、报损仪器,由实验室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,提出处理意见,汇报上级,由国资处进行回收和利用。
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。